新婚户遭窃引出两大话题(帮你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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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前天中午,家住盐城市亨达公寓5号楼301室的孙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住在24小时电子监控的高档住宅小区内,而且在有名牌防盗门“盼盼”把守的情况下,小偷居然破门而入,将他家值钱的物品几乎洗劫一空。 新婚之房遭贼洗劫 昨天上午,本报有奖新闻热线13382609110接到读者报料:5月11日中午,盐城市区亨达公寓小区5号楼301室发生盗窃案,新婚洞房的防盗门被小偷撬开,屋内钻戒等结婚用品被小偷洗劫一空。夫妻俩经过清点发现,结婚购买的两枚钻戒、两块翡翠玉坠、一副银制碗筷、一只理光相机、一只飞利浦909手机不翼而飞,一套价值2000多元的西服和三件未开封的高档名酒名烟也在洗劫之中,总计损失价值人民币2万元左右。 物管公司难辞其咎 据孙波的妻子王女士介绍,他们所居住的亨达公寓是1997年兴建的,当初开发商承诺24小时保安巡逻,24小时电子监控,而小区对外宣称也是“优秀小区”。针对这起被盗,小区物管处的姚经理看完现场轻描淡写地说:“这个问题,我们物管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王女士气愤地说:“可恨的是,案发时小区的摄像头根本就没有开,去年物管公司自己用来监控的摄像头都被人偷掉,这足以说明小区监控摄像头形同虚设。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没有少要一分,应当为这起盗窃案担起赔偿责任。” 名牌防盗门难防盗 孙波将防盗门被撬之事反映给“盼盼”防盗门盐城专卖店的张老板时,对方开始还不太相信,在看完现场之后他说:防盗门已过了三年,厂方不负责赔偿。记者随后打电话到“盼盼”防盗门盐城专卖店,一位姓陈的女工作人员解释说,超过三年保险期不负责赔偿,超过20分钟被撬开不是质量问题。记者又与盼盼集团负责江苏苏北地区销售服务的周建明经理取得联系,周经理说,孙先生家被盗这件事由公司负责协调。 物管公司理应赔偿 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的郭霞普律师认为,物管公司收取了费用,业主发生失窃,物管公司应当赔偿,如果物管公司拒绝赔偿,业主完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昨日从盐城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此案。 本报记者 施广权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3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