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一副检察长昆明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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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46 重庆商报 |
生活新报13日消息昨天上午,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郭宝云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智能法庭开庭审理。 被告人郭宝云,女,59岁。捕前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于2003年3月28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3月31日对其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逮捕。 本案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以郭宝云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于2003年8月移送昆明市检察院院审查起诉。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宝云身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其主管政府财政、税收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指使其子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20万元;同时还非法侵吞公款人民币73.2万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郭宝云认为自己没有收受贿赂和贪污公款。律师也为郭宝云作了无罪辩护。(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