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助学办法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8:2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邓桂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教育厅等14部门制订的《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这个《办法》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了政策保证。 《办法》规定的助学对象主要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城乡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但适当兼顾其他困难学生。助学的主要方式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分等级救助。一等助学金:免杂费、书本费并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等助学金:免杂费和书本费;三等助学金:免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这种资助每学期受惠一次。 《办法》还鼓励和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鼓励学校、企业、社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欢迎境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