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 禁止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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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07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关于禁止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含简称),包括使用党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名义,使用人大、政协的名义,使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名义,使用军队、武警的名义,以及使用其他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 近一时期,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假借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干扰了正常的广告经营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全国各地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对电视、报纸、广播、期刊等大众媒介加强监测,对印刷品广告发布较大的企业、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