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开车当心电脑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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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通讯员交宣)从5月15日起,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以及新版法律文书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日,作为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也将在全市启用。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得的消息。 昨日,在经过一系列的宣传和大量的准备工作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5月15日起,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新版法律文书也将同步亮相。 据介绍,从5月15日起,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在12小时内将违法行为人交通违法信息录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加处罚款(计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对驾驶员记12分,直至注销驾驶证。 此外,假牌假证、克隆车辆、重复申领驾驶证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自动发现;多次违法的出租和公交营运的驾驶员将被统计入数据库;所有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将能够实时查询和追踪。 更为重要的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实现了公安交警部门与委托银行之间有关数据的实时互通。从5月15日起,违法行为人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4小时后到市直属的建设银行缴纳罚款。罚款缴纳后,有关信息将通过“银政联网”自动传输回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记分并解档,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需要暂扣驾驶证的外,违法行为人无须再回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