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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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 (柯杨宗)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和县“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处理意见,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处理。 今年1月29日上午,安徽省和县腰埠镇境内发生两车相撞,致使9人死亡、2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对和县“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了处理,其处理意见是:枞阳县交通运输公司顺达分公司驾驶员慈云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枞阳县交通运输公司顺达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子健,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顺达分公司经理余斌,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皖H21365车主孙礼友,负间接管理责任,罚款2万元;和县交警大队西埠中队长段中华,负领导责任,免去中队长职务;和县交警大队西埠中队指导员杨贤圣,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枞阳县交通局运管所通报批评,给予和县交警大队通报批评,责令和县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