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2·15”特大火灾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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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31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杭州5月12日电(记者屈凌燕卢晶)海宁市人民法院12日下午对“2·15”特大火灾案件公开宣判。一审以失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建良有期徒刑六年、周和珍有期徒刑六年、卢珍宝有期徒刑六年、卢娟英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 2004年2月15日,陈建良、卢珍宝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用干稻草、毛竹、布绳及少量铁丝搭建极易引起火灾、坍塌的草棚内,聚集60余名老年妇女,组织从事迷信活动,并在草棚内外点蜡烛、烧香、烧纸箔。当日下午14时许,该草棚西南角的稻草起火燃烧,火势迅速蔓延,顷刻间草棚燃烧并坍塌,造成39人当场烧死,4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