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公开征集消防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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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31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复晨)为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规范、统一国内消防标识,经公安部批准,公安部消防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国公安消防标识”征集工作。 标识设计中应体现消防工作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主题,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要求创意新颖、构图巧妙、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自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投稿,截稿日期为2004年8月30日,来稿一律不退。经专家评审确定入围作品10件,最终采用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他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5千元。详情请查阅消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