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福鸡14天遭遇“寒冬”(帮你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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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7: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13日中午11时,380平方米的餐饮店内竟见不到一位食客,从门口至大堂,黑压压的光线让人喘不过气来,常州市南大街天福鸡餐饮店因违抗文化部门一负责人“命令”,已连续14天被断电“惩罚”。 不愿签合同惨遭拉电 昨天,记者接到读者投诉,赶到天福鸡餐饮店。店经理茅建明告诉记者,2000年5月1日,他从老家苏州移居常州,租下了和平电影院的1楼,共380平方米,与“房东”和平电影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8年,和平电影院隶属于市文化局管辖。2004年4月30日正好是租赁的第4个年头,晚8时40分,和平电影院有关人员未说明原因就切断了天福鸡的电源。晚9时50分,和平电影院工作人员又偷偷来到天福鸡水表总闸处,准备停水,可被天福鸡工作人员发现后制止。当晚10时许,茅建明意外地接到了市文化局童姓负责人的电话,童向茅建明提出了终止合同、天福鸡搬出和平电影院的要求,并称,如果不签约就停水停电(那时电已经停了)。茅表示合同内容不明不能签,不过可以进一步商讨。 5月2日上午,文化局童姓负责人来到和平电影院,表示给茅建明30万,让其签下合约,当茅建明问其以什么依据来评估,指责断电是不正当行为,并称如果和平电影院不供电就自焚时,童语气终于软了下来,他称这30万是考虑到茅建明是外地人,出于人道才给予的补助,最终和谈因双方语气强硬不欢而散。 影响恶劣激起公愤 停电后的第6天,5月5日晚,和平电影院对面的“秀之衣”服装店老板看到天福鸡天天没电,极为气愤,就给天福鸡悄悄拉了一根电线,天福鸡在大堂内挂起了两盏白帜灯,当晚没有照明。5月6日上午11时,天福鸡用电一个小时之后,和平电影院周经理找到“秀之衣”的“房东”和平商场管理处(该处也是文化局管辖),叫他们不要给天福鸡拉电,如果再给他们拉电,“秀之衣”也别想有电了。 茅建明说,“断电之后,临近的许多店主包括南大街社区费柏锦主任都为店内被非法断电做了证明。”记者看到了一些证明,都写上了和平电影院擅自主张将一层承租人天福鸡店拉闸停电,致使该店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据知情者透露,文化部门“强吃”天福鸡,可能另有隐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天福鸡店撤后此处将建售楼处。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 韩红军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4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