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贷款为何这样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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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0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日前,媒体对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扶贫贷款给予了较高关注。广东部分银行叫停助学贷款引发“诚信”大讨论,陕西、四川的农民产生了扶贫贷款为何“扶富不扶贫”的疑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则在全国范围内雷声大雨点小。此现象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这几种贷款在有关部门的管理办法中被定义为“商业贷款”,但分析它们的特点,发现它们既不是彻底意义上的商业贷款,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政策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贴息,但政府不承担贷款风险。按照商业贷款经营要求,银行需要对贷款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但国家明确要求对助学贷款采取信用贷款形式。银行只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发放助学贷款,实在吃不消了只好叫停。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虽然有国家设立专门担保基金,但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100万元担保基金就可以为500万元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而银行经营商业贷款的一般担保规则是价值100万元的担保只能提供80万元的贷款。商业银行如果真的用足人行所给的“合理”度,那么将有80%的小额贷款事实上没有担保。 扶贫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但贷款风险由银行选择和承担,贷款对象的指导性规定也很宽泛。于是银行纷纷选择企业作为扶贫贷款投放对象,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扶贫贷款计划,又保证了自身的贷款安全,只是在客观上造成了“扶富不扶贫”的现象。 国有银行也是企业,有关方面一方面希望国有银行尽快完成商业化改造,另一方面却仍在试图让银行来分担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起来的责任,这本身就是政企不分的观念。这种矛盾和冲突正是造成上述三种贷款难的主要根源。 按照国外的运作经验,助学贷款应列为纯政策性贷款,其风险应由政府完全承担,银行只是代为操作。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和扶贫贷款则可以参考埃及的“城市贫民小额贷款”,该国的开罗银行在没有政府敦促的情况下,主动拓展包括城市贫民在内的中小客户贷款市场,取得良好的银行自身经营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这是一个对扶助弱势群体贷款进行纯商业化经营的成功典范。谢风华(长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