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与香港签定体育交流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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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记者王欢)为使内地和香港两地体育交流与合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向更广泛的领域推进,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天在北京饭店共同签署了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 根据这份框架协议,内地和香港将进一步加强双方体育界的高层合作,并在运动员训练、交流,教练员培训,大型运动会竞赛组织,群众体育,体育科研等方面进行交流。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表示,随着北京二00八年奥运会、香港二00九年东亚运动会筹备工作的全面展开,两地体育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必将越来越多,关系也将越来越紧密。香港特区在帆板、自行车等项目上拥有很完备的科研、执教和训练模式,值得内地借鉴。北京奥运会也将为香港举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提供竞赛组织、裁判员培训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和帮助。 香港特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祖国的日益强盛,香港市民对中国体育发展的期待程度不断提升,特区政府十分珍惜这次合作的机遇。通过这项协议,两地可以达到体育人才互通、体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进而推动两地体育事业的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佐洱、中央驻港联络办副主任李刚和香港奥委会主席霍震霆等出席了今天的签字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