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重庆设立四道“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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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2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全面启动,昨日,市政府召开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开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审核。清理重点为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室、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以及2004年新开工的项目。 重庆市将严格执行国务院通知要求的各项清理标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给待清项目设立了四道“门槛”,即对项目逐个提出四类初步处理意见。 一是对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在建项目,要停止建设。 二是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等建设程序以及信贷政策等要求的在建项目,要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三是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要在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建设进度。 四是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的拟建项目,一律取消立项,严禁擅自开工建设。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年内原则上不再开工新项目。个别调整优化结构的重大项目,确需今年开工的,须报国家批准。 会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清理工作要在6月4日前完成,随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全市清理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全市的清理工作在6月27日前完成,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等中央有关部委,接受国家检查。(记者曾立实习生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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