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处罚”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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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5 南方日报 |
时评 王溪勇 假奶粉事件未了,假酒事故接踵而至。“漫天飘扬”的“毒物”已“毒”得你我几近绝望。 恶性事件一经披露,质问政府监管职责的声音不绝于耳。这种拷问,怎么激烈都不为过。只是,我们要考虑的是,解决诸如广州白云区此次假酒毒死人的问题,除了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外,是不是还有别的思路? “各商店凡在5月份进货的散装米酒,立即就地封存。”广州市应对此次毒酒事件的这一措施,似乎指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长期以来,许多人总是认为自家的“门前雪”比他人的“瓦上霜”更重要,更有利害关系,于是目光总是仅局限于自己。殊不知,他人的“瓦上霜”不打扫,可能化成“水”流到你家“门前”。在市场流通日益频繁的现在,行业不再只是一个一个的商家,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捆绑团体。具体的一个个商家,为了自身的长久利益计,必须关注行业的整体动向,合力保障行业的合乎规范(包括质量、价格等)。广州市封存所有散装米酒的应对措施,要激发的就是散装米酒行业的集体“自我净化”。 对付越来越令人不安的食品安全问题,动用“捆绑处罚”的办法,应该是有效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