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牛振华没出车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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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5 南方日报 |
时评 潮白 著名电影演员牛振华走了,在北京的大街上,因为车祸,因为自己酒后驾车。48岁,英年早逝,让人惋惜。 酒后驾车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在牛振华之前已有不少血淋淋的事实。但因为牛振华的知名度,更因为出事的当时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已有整整11天,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是很自然的。 牛振华已经出了车祸,现在来一个纯粹假设意味的“如果”,似乎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实质意义。其实不然。试想,如果牛振华没出车祸,我们就不会知道他在那个晚上驾车前喝了酒。事后验证,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05毫克,而对照北京市的相关标准——“大于或等于100毫克以上为醉酒”,已经远远地超出了标准。即是说,牛振华不仅是“饮酒后驾驶”,而且属于“醉酒后驾驶”。而如果牛振华没出车祸,这一切将被掩盖,在他自己以及许许多多酒后驾车的人,无疑就又多了一层侥幸心理。 我们知道,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并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力度。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作为一位司机,牛振华肯定知道这部法律;作为一位政协委员,他也完全具备理解这部法律的能力。对自己喜欢的演员,我实在不想用无视法律这个词,虽然我们不知道他当晚为什么喝酒,但从客观上看,悲剧的发生,正是无视法律规定的结果。 面对一部法律法规,人们通常只是看到了其中的约束条款,而完全没有看到这些条款在更大意义上的保护作用。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言,诸如对醉酒驾车、行人违章的新规定,乃是以人为本,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新内容。它在强迫机动车驾驶员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强迫他们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如果牛振华没出车祸,人们可能仍然意识不到这一点,震动可能不会这么大,侥幸的还想继续侥幸。可以肯定的是,牛振华的悲剧只有真正成为后来者的教训,他的生命才算没有白白付出。 或言之,对新法律的接受,需要一个过程。我不这样认为,法律法规从其正式生效之日起,就具备了凛然不可抗拒的特性,人们必须严肃地对待,不能有半点含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