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梅州原供电局长主犯一审判死 另一疑犯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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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曾强,通讯员邓爱君)昨日上午,在梅州城区剑英大桥抢劫杀害梅州供电局原局长陈金荣案件(本报曾作报道)公开审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以抢劫罪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魏茂超被判处死刑,另一被告人武元庆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抢劫杀害陈金荣的两被告魏茂超(28岁,山东省阳谷县人)、武元庆(23岁,安徽省颖上县人)今年2月24日晚上8时多,与武超(另案处理)骑摩托车寻找抢劫目标,当行至梅州迎宾馆附近时,发现被害人陈金荣独自一人在剑英大桥散步,遂决定实施抢劫。在陈金荣行至剑英大桥南端桥面人行道时,魏茂超和武超各持一把单刃弹簧刀顶住陈金荣的颈部和腹部,要陈把钱和手机拿出来,遭到陈的反抗后,魏茂超即用弹簧刀往陈的身上猛刺两刀致陈倒地。武元庆见状后,赶忙叫魏茂超和武超逃离现场。陈金荣被刺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同时还查明,今年2月5日至24日期间,魏茂超和武元庆伙同他人,在梅州城区多处持刀抢劫,作案6宗,共抢得人民币、港币、美元及手机、黄金首饰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