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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国企试行新薪酬制 让老总薪酬与贡献相适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19 南方日报

  北京消息 北京市国资委将从其下属的92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出20家,试行全新的《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国资委昨日透露,按照新的办法,企业负责人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员工平均收入的12倍。据介绍,北京市国资委提出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改革的重点是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专职书记进行考核并核准薪酬,以此解决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问题,控制薪酬水平的过快增长。同时,逐步与市场接轨,使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价值得以体现,拿到与他们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

  新办法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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