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法院判决一名放弃结婚的新郎须付新娘名誉赔偿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24 解放军报 |
巴西圣保罗州内地P市法庭,日前判决一名放弃结婚的新郎须付新娘一万三千黑奥(巴币)的名誉赔偿金。法官认为,在结婚前夕无理解除婚约,令受害人难堪,可视为非法行为。 据女方提出告诉指出,和被告在一九九八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维持恋爱关系。但当他们订婚至接近婚期,双方还买了一栋房子之后,对方突然说要结束关系。新娘甚至已买了新婚衣物和未来家庭要使用的东西。她表示,两人解除婚约后,才过了几天,就看见前新郎和一名新女友出双入对,令她在亲友面前很难堪。 按照男方的解释,是新娘的醋劲太大,让他觉得受不了,而他们的交往也早就出现破裂情形。 虽然如此,法官仍认为,男女双方交往了那么多年,有正式订婚,还买了结婚戒指和新居,显示出彼此的关系稳定,所以突然解除婚约,对女方的名誉造成极大的伤害。法官又指出,虽然没有人愿被迫做不想做的事,但不尊重伦理道德的行为,仍应遭受谴责。(本报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