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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缉令”竟是恶作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佛山讯 (记者 翁晓鹏 摄影报道)昨天上午,记者在南海街头见到一桩怪事:竟然有人擅自在电话亭上贴出大头像通缉令捉拿要犯,还称拨“110”报案就可获重奖20万元,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路人围观“悬赏通缉令”

  记者昨日途经佛山南海区南桂东路时,见到不少人围着一电话亭窃窃私语,记者好奇地上前一看,发现竟有人将“通缉令”贴到电话亭上了。这是一张用A4纸打印出来的大头像照片,照片中是一中年男子,戴着眼镜,上面写着“通缉犯”,在这张“通缉令”的左边这样写到:“如有发现请与‘110’联系获金20万”,底部还写着“仆街仔”三个大字。

  行经此地的路人纷纷被其吸引,不少人还对照片指手划脚。“哇,奖励20万!”一位姓张的女士还信以为真,认为这是公安机关贴出的悬赏通缉令,因为电话亭的对面正好是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通缉令格式有严格规定

  记者就此事向民警反映,现场一位民警表示,这肯定不是公安机关贴出的悬赏通缉令,纯粹是一桩恶作剧。因为通缉令上面必须有编号、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涉嫌犯罪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印章、举报电话、联系人等。

  此外,通缉令必须由公安部门统一张贴,而且要贴在正规的宣传栏上。

  是扰乱社会治安行为

  这样私自张贴通缉令的行为是否违法?佛山天伦律师事务所的李来斌律师认为,张贴者随便篡改了通缉令,还到处乱张贴,这是对国家严肃通缉行为的不尊重,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如果能找到这个恶作剧的始作俑者,公安机关可对其实施治安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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