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 免费提供不涉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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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8:12 人民网 |
人民网杭州5月14日电记者江南报道:日前,杭州市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立法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今后,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将全部免费提供给社会公众,而公布虚假信息、隐瞒或不提供应当公开信息者将受到处罚。这是杭州积极构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这一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不公开或透明度不高,不仅造成社会公共资源浪费,更容易孳生腐败,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依法行政。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广祥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行,以立法形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以及公民知政、参政和督政的权利。 今后,杭州市的政府信息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要免费公开。包括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如疫情、灾情或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分配、廉租房建设和申请情况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如政府财政年度预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情况及工程进度等;政府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如果这些信息没被主动公开,公民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公开,相关部门应在接到公开要求起10日内公开。公民也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其他政府信息,政府部门必须在20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