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批 联芳村收起养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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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2:13 重庆商报 |
5月12日,渝振物管公司在联芳花园贴出一张告示,限500业主在15日之前缴清25000元公路维护保养费,否则将停止水电供应和垃圾清运。有关部门接报后,认为这是一项典型的乱收费。 这张贴在联芳花园二期1-3-3处的告示,内容如下:凡居住在联芳花园的业主,每户按每季度缴纳公路维保费(限显丰大道),联芳花园业主应缴费25000元左右,并限期在本月15日前缴清,否则断小区内的水电、禁止小区垃圾运出。记者闻讯赶赴现场,渝振物管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联芳村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显丰大道的使用管理办法》,称收费是有根据的,并称11日下午,联芳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还组织他们就此开了会。 联芳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赵彦华明确告诉记者,显丰大道是一条村级公路,2002年联芳村村民集体研究决定,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沿线单位自愿缴纳公路维保费。但几天前,有物管公司为此发生争议,“我们组织3家物管公司开了协调会,但我们从来没有叫物管公司将费用摊派给业主。”赵书记明确表示,这一收费项目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审批。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解释:村级公路如果收费,必须通过计委建设立项批复,达到二级以上,而且前提条件必须是为了还贷。如果是通过自发的募捐或集资修建的公路,只能免费使用。联芳花园显丰大道的收费未得到物价部门批准,属于典型的乱收费范畴。 记者蒋艾芸冯琳(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