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新规:严禁炒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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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4: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武汉5月14日电 为遏制期房炒作,防止房价涨幅过快,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于昨日发出紧急通知:禁止私自转让商品房的炒房行为;已办理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开发商不得以收取手续费等形式为炒房者变更合同等。据介绍,武汉市开发办将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巡查,对违反通知要求、拒不整改者,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经营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杜若原 钟清江)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15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