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一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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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7:1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家庭开办黑网吧 稽查无奈难入户 据新华社天津5月14日电(马庚申、张梁)记者近日随文化稽查执法人员来到天津市大港区中塘镇等地,检查农村网络经营场所状况。没想到,几个家庭作坊式小网吧使检查人员“出师不利”。 根据群众举报,检查人员来到中塘镇某小区。距离被举报的居民楼还有十几米远,突然一楼一户人家忙不迭地关上窗户,并放下窗帘。这户人家正是被群众举报的小网吧。执法人员试图说服房主把门打开,房主说什么也不肯开门,说:“我全家人都爱学习,就多买了几台电脑,平时来我家的都是亲戚朋友,从来不收钱。这不是网吧,你们快走吧。”由于门叫不开,执法人员又不能随意闯入民宅,这样,明知这里是一家无证照的“黑网吧”,也无能为力。当地居民告诉记者,除非是小孩子或者是小区的熟人上前叫门,只要见到生面孔的成年人,他们都不会开门。 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又接连几次吃了类似的“闭门羹”。 儿子抢劫已犯罪 父亲证伪也入牢 据新华社济南5月14日电(张晓晶、高忠祥)儿子犯法,父亲为减轻儿子的罪行,授意接生婆出具假出生证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儿子因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近日,这位糊涂的父亲又因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底,李国磊等12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盗窃一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国磊的父亲李洪昌亲自为儿子出庭辩护。为使儿子减轻刑罚,李洪昌向法庭提供了接生婆出具的李国磊不满18周岁的证明。 经调查,这份证明是李洪昌以儿子参加工作为由授意接生婆出具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李国磊作案时已满18周岁,以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因李洪昌的行为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涉嫌犯罪。近日,惠民县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李洪昌有期徒刑6个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5月1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