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生下月毕业登记 考生须带相关证件亲自前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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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肖海坤 通讯员戴秀文)广州市招考办6月15日至20日接受办理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根据规定,考生必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成绩合格,才能申请办理毕业登记。 广州市招考办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1的广州老城区考生,可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建设六马路十六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办理;广州市属其他区(县级市)考生回原报考点所在地自考办(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 据悉,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亲自前往,填写登记表,没有相片数据的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