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谍杨建利一审被判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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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台谍杨建利一审被判五年 因此案涉及国家机密没有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对杨建利案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间谍罪判处杨建利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庭审理查明并认定,1991年,被告人杨建利等人,在美国旧金山市接受台湾间谍组织指派在中国大陆搜集中国政府文件等工作任务。1992年,杨建利伙同他人在美国成立了“中国青年发展基金会”。1993年至1994年间,杨建利等人通过该基金会,接受台湾间谍组织的资助,并使用该资金资助其在中国境内发展的人员。另外,2002年4月19日,杨建利持他人护照,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偷渡入境,并持伪造的身份证件先后在北京市和辽宁、黑龙江及云南省等地进行活动。 因杨建利案涉及国家机密,一审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杨建利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13日上午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