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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手术刮穿子宫 一审判赔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5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商城 金黔贵州 金黔财经 金黔IT金黔体育金黔专题贵州都市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70号邮编:550001E-mail:部门电话:(区号0851)总编室:67739396773879—3267夜班编辑部:67745886773879—3245广告部:6773331(王小姐、邱小姐)网络部:67748476773879—3495传 真:6772182◎贵州日报 ◎贵州都市报 ◎贵州商报 ◎西部开发报 ◎文摘报 ◎经济信息时报 ◎新报◎新闻窗 ◎金黔在线人流手术刮穿子宫一审判赔4万元http://www.gog.com.cn2004年05月15日金黔在线金黔在线讯遵义一孕妇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人流手术,没想到子宫竟被刮穿,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事后,孕妇索赔无果,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该起医疗事故赔偿案,红花岗区法院高桥法庭一审判决被告赔付4万元,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去年7月,原告王某因怀孕到遵义开发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人流手术。术后当天,王某发现腹痛难忍,于次日前往红花岗区某医院检查,院方诊断为“人流手术后,子宫穿孔”。事后,王某伤情经遵义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2004年1月15日,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即向被告提出赔偿。今年4月,王某索赔无果,遂将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5.49万元。此案经高桥法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误工、陪护、残疾生活补助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3.9617万元。目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者: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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