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感染者戒毒要单独关押(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吸毒艾滋病感染者逐年上升 日前,省人大代表张帼英代表提交建议呼吁正确决策应对吸毒人员感染艾滋病毒,遏制艾滋病在我省蔓延。省公安厅近日在正式答复中透露,公安监管场所(包括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和治安拘留所)关押人员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至2002年3月我省监管场所发现这类人员1037人,其中强制戒毒所874人,占总数的84.3%,而实际可能远不止这个数字。 公安机关对单纯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艾滋病人,依法办理场所外戒毒,对艾滋病毒感染者,依法办理为期3~6个月的强制戒毒,与其他人员分开关押。而据调查,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绝大多数是复吸人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复吸人员一律送劳教戒毒;触犯刑律的,应送监狱服刑。但由于司法部门管理的劳教戒毒所和监狱不收公安监管场所送来的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这使得公安监管场所关押的这类人员面临出路困境。 增床位专门关押艾滋吸毒者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集中收戒感染艾滋病吸毒人员的问题,省有关领导去年底曾召集省禁毒委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考虑到广东实际情况,省里不设立统一收戒和关押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等特殊人员的专门场所,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由一些地级以上市设立专门收治场所。据透露,省财政已计划安排1.8亿元用于省直属戒毒劳教所增容扩建1万个床位。待项目完成后,全省戒毒床位可满足戒毒人员的收戒需要,可在所内划出专门戒毒室单独关押艾滋病吸毒人员。 修改法律应对艾滋病犯罪 据介绍,2002年省财政厅已下拨启动资金,由省司法厅新建病犯监狱,并负责对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及其他有严重传染病犯罪分子的执行。省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1019万元艾滋病专项经费。在病犯监狱没有启用之前,对于患有艾滋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看守所要设立病犯监室单独关押。但由于我省看守所容量严重不足,已严重影响了监所安全,公安部门正积极改善这一情况。 广东省公安厅还透露,国家禁毒委目前正协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着手就对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毒感染者执法面临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或作出司法解释。(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