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手术时间“胎死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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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佛山讯 (记者王松平)4月26日晚上11时许,家住佛山南海官窑镇大橄村的孕妇邓某感到有临产的迹象,其丈夫就用摩托车把她送到某医院妇产科。据邓某称,她在医院“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强烈要求剖腹产婴,医护人员把她推进手术室,因主刀医师不在,从而错过了手术时间,被疑造成了男婴“胎死腹中”。 孕妇疼痛难忍要求剖腹产 昨日上午,记者在佛山南海官窑镇大橄村见到面容憔悴邓某,一提起“胎死腹中”之事,她就陷入悲痛之中。 以下是邓某的回忆,4月26日晚上11时26分,快临产的她入住某医院,整个妇产科只有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体检结束后,她就躺在产床上。 邓某称自己躺在产床上,叫医生给她打止痛针。打了止痛针,她还是疼痛难忍,强烈要求剖腹产。凌晨2时左右,她开始撕心裂肺地叫喊,又一次强烈要求做剖腹手术。见此情景,医护人员开始做术前准备工作,就叫其夫过去签名。 邓称,医护人员把她推进6楼的手术室,此时手术室里无一个医生值班。“快点来呀,快点,痛死了。”她在手术室里哭喊着。看到她痛苦的样子,医生赶紧打电话叫主刀医生们过来。医护人员摸她的肚子,胎音跳动还很正常。可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主刀医生全部到齐时,胎儿已停止了心跳。面对“胎死腹中”这一事实,邓欲哭无泪,不敢面对这一事实。 邓的丈夫认为,造成其妻“胎死腹中”,医院有责任,是手术室无值班医生,错过了手术时间才制造了这起“悲剧”。从妻子进手术室到主刀医生的到来,前后相差了近30分钟。若手术早做30分钟是否能避免这一“惨剧”?他几次找医院交涉未果。 有些岗位达不到24小时值班 记者从该院“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上了解到:孕妇凌晨2时2分听胎心音142次/分,有规则宫缩,持续35秒;于2时10分拟“相对头盆不称,持续性枕横位”,遵嘱予做好术前准备送手术室行剖腹产术;2时30分于手术室听胎心音消失,予急诊B超检查,提示:死胎;3时50分行穿颅、毁胎术顺娩一死男婴。 该院有些岗位为何没有医生值班?该医院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本院是基层医院,人手缺,24小时值班,有些岗位达到了,有些岗位达不到。该负责人表明,出了这事首先要双方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再申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认定责任。 医院全天须有人应诊 佛山市妇幼保健医院的黄医生告诉记者,做剖腹产手术大约需要一个小时,如果发现胎儿“相对头盆不称,持续性枕横位”,应立即动手术,若错过手术时间,母婴性命堪忧。 黄医生表示:在医院出现“胎死腹中”的现象“很少见,很罕见,一般不允许,假如情况属实医院要负责任”。 佛山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并不要求医生24小时坐诊,但必须24小时有人应诊。对于医生几分钟内赶到没有作具体要求,但要求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处理。 律师意见: 院方若不合理延误 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衷幼宾律师认为,男婴“胎死腹中”如果被证实是院方不合理延误时间造成的,院方应该承担责任。首先孕妇是晚上11时26分入的院,推进手术室是凌晨2时,此时无医生对其进行手术,错过了手术时间;其次是医院有些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有些岗位不实行24小时值班是可行的,但孕妇是晚上11时26分入院的,近3个小时的时间,院方没有及时治疗,这是第二个不合理延误时间。两个“不合理延误”被怀疑是造成“胎死腹中”悲剧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