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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大面积停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4:20 信息时报

  借贷学生违约率过高导致全国100多所高校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银行几乎承担了助学贷款所有风险,一旦遇到欠贷风险便丧失继续下去的动力

  助学贷款能否再度启动?经办银行的条件是要求各方共担风险

  由于学生违约率过高,目前全国已有100多所高校被银行列入暂停发放助学贷款的“黑名单”,北京高校更无一幸免,出台5年后,中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似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这是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教育部提出的口号。这句口号点燃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到目前为止,各经办银行共审批发放贷款72亿元人民币,惠及80多万贫困生。

  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数据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

  各经办银行因此暂停了不少高校的贷款业务,至今仍处在停滞状态。据记者粗略统计,列入银行“黑名单”的高校起码有100多所,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0%。

  问题

  去年高校被停贷成普遍现象

  2002年,第一批申请贷款的部分学生进入还贷期,贷款风险也首次凸显。

  因违约率高达50%,西安交通大学成了第一所被银行叫停的高校。2003年,高校被停发助学贷款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这一年正是助学贷款实施后的第4年。

  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双20标准,即对违约率达到20%且违约人数达到20的高校,经办银行可以停发贷款。据此,各经办银行停办了不少不达标高校的助贷业务:包括天津市的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兰州大学,广东省的部分高校,而北京市的所有高校无一幸免。

  虽然双20标准一出台便招来一片反对声,并已于2004年1月被废止,但到目前为止,银行仍未解除对上述高校的冻结。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处负责人说,“银行要求把违约率降到20%以下才肯贷,从去年9月以来,各高校一直在跟银行协商,但放贷是银行说了算。”

  “一般来说,只有当违约率不超过4%,银行才能做到不赔本,现在20%这个比率远远超过了4%,银行无疑要亏损。”一位银行人士分析说,“不少人仍然抱着这样一种观念———银行的钱是大家的钱,教育部就有官员公开说,即使这72个亿全贴给教育,也算不了什么。但是经办银行都是商业性银行,《商业银行法》规定,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它们凭什么替政府往里头贴钱,给自己招来不良贷款呢?”

  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任职并负责助学贷款业务的马运生说,“助学贷款作为政策性金融贷款,成本高、风险高,跟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相悖的。商业银行不想办,应该转给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去办。”

  原因

  贷款制度未能防范银行风险

  众所周知,贷款制度的核心在于如何降低违约率、防范银行风险,而这一点并未得到政策制定者的足够重视。

  200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此办法在1999年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放宽了贷款的基本条件,允许发放无担保贷款即信用贷款——在我国,目前实行无担保贷款的仅此一项。“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取消担保意味着极大的风险,却又没有相关的弥补措施”,马运生说。

  学生贷款偿还制度的不合理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按规定,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并定期定额缴纳。“期限短,偿还方式单一”,全国助学贷款中心副主任张光明说,“对学生毕业后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有些学生一毕业就失业,立即还贷是不可能的。学生毕业后进入收入稳定期需要一定时间,可以根据借贷学生的实际收入,按比率来确定每月偿还金额。”

  到期收不回贷款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1999年的试行办法曾规定,“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这意味着,实际上是要学校与财政部共同分担损失。这条规定于2002年2月取消。

  到此为止,实际上助学贷款所有的风险几乎全都落到了经办银行的头上。

  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开办助贷业务本来就是响应号召的被动之举,一旦面临欠贷风险,当然丧失继续下去的动力。

  重建

  贷款重启银行要求共担风险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约560万人,其中贫困生占20%以上。

  助学贷款能否再度启动?经办银行的条件很简单,要求各方共担风险。有经办银行内部人士提出,针对助学贷款一事,学生、学校、政府、经办银行等各方面的利益与风险责任格局,需要在制度上加以重新划分。

  2004年3月,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华支行推出助学贷款风险共担新模式。学校与银行签定了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协议约定:由大学依据助学贷款总余额比率,在工商银行开立助学贷款互助基金专用账户作为风险基金,当助学贷款不良率达到双方约定的3%时,将启动该专用账户,从而将助学贷款不良率降至3%以内。

  协议还规定,为解决贷款学生因换校读研而无力偿还贷款的问题,双方商定本科生毕

  业后考入其他学校研究生的,毕业前应追加担保,并对借款学生在学期间的情况进行监控;一旦出现风险,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还款义务,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收回。

  天津大学学工部副部长张卫国告诉记者,“采用风险共担模式后,各方责任明确,助学贷款工作的进展十分顺利,从3月份到现在,有900多贫困生提出申请,全都得到了审批,通过率100%。”

  这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停滞近半年的助学贷款首先在天津高校再度启动。

  2004年的高校招生工作即将来临,全国范围内的助学贷款能否早日恢复,合理的贷款制度能否重新建立,对那些马上就要踏进高校的贫困生来说,至关紧要。据《新闻周刊》(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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