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禁收借读走读寄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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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4:5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综合消息全省纠风工作会议13日在福州召开,对教育收费提出“五大禁令”,特别严格禁止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和走读生。从今秋开学起,全省义务教育将实行“一费制”。 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将适当调整择校生的比例。比例调整后,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和“走读生”。 严禁高校“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点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补考费”、“专升本费”等;严禁对“借读生”收取“出门费”。 严禁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严禁学校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保险和农村中小学学生自费统一着装,以及音像制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实行限价管理。 严禁基层政府及部门向中小学摊派报刊杂志,挤占、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包括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补助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