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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管理”隐患大之个案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5:14 红网

  记者 欣悦

  莫名其妙的物管费

  2002年12月1日,长沙市居民李仪少因原住房拆迁,与长沙市公用设施建设开发公司职工谭岳云达成交易,李仪少正式入住长沙市左家塘营山街长沙市公用设施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用建设公司)宿舍。和他一样,有3户人家通过二手房交易成了公用建设公司大院的新住户。

  李仪少说,在买房的时候,他就征询过谭岳云,是否有物业管理,对方答复没有,只有一个门卫守门,而且不收费。所以,在合同条款中,他们没有签订任何关于物业管理的条款。

  然而,2003年4月,李仪少突然接到一张收款单据,要求他交纳120元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没有物业管理哪来的物业管理费呢?公用设施公司向他出示了该单位的一份红头文件,规定对外单位入住人员收取物业管理费:二室一厅40元/月,三室一厅50元/月。

  李仪少一下子就懵了。他说,除了一个门卫外,这个院子里没有任何如卫生、电梯、绿化等所谓的物业管理。他住的房子才70多个平方米,却要收40元/月的物业管理费,比一般的商品房小区还要贵得多,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更让他担心的是,这样的物管费收得不明不白,院子里没有物业管理部,更没有与物管单位签订的任何物管协议,物管单位也没任何收费许可证,就算交了钱,自己的权益又如何保障。何况,物管费的标准也应该由业主与物管方双方协商定价,因此,他当即拒缴。

  单位匆匆成立业主委员会

  鉴于李仪少等外单位住户提出没有业主委员会,收费不合法。公用设施公司在2003年6月象变戏法一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李仪少说,事前他们这3户住户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对方只通知成立业委员,7月份来了一张通知单,让他们签字。

  而这个物管会共有6个业主代表,5个是公用建设公司的职工,另1个就是李仪少。李仪少说,这样的物管会根本无法维权。该单位的职工从来不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而且水电费还有补助。因此,单位做出的任何物业管理收费规定,5个职工业主代表都会赞成,1个外单位代表在业主委员会中形同虚设。这样一个业主委员会通过的任何决定,包括一些乱收费的决定,反而通过这个所谓的物业管理机构变得“合法”了。

  李仪少和其他3户人家还是不同意。这时,李仪少再一次提出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但是对方仍然没有答应,并说:“我们只收了你们的成本费,不存在签什么合同。”

  “小物业管理” 我们说不上一句话

  据李仪少和其他住户反映,他们成了这个大院里的新住户后,同时也成了院子里的异类和弱势群体,对于物业管理的任何建议,他们一句话也说不上。

  院里的仓库和保管室经常是没有人却长明灯大开,3位住户提出来应该节约用电,但是提归提,长明灯依旧长明不灭。

  3位住户还提出二次供水的水池清洗纪录应该公示,“物业管理”对此不理不睬。

  他们现在的电价是0.60元/度,远高于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城乡电网用电价格0.548元/度,水1.28元/吨,也高于长沙市制定的价格。“物业管理”说,公用的水电费摊到了里面,但是却拿不出任何令人信服的成本核算依据。

  让人心寒的是,去年9月19日3户人家中的一户被盗了,“物业管理”表现得十分冷漠,连到家里看都不来看一下。找到公用建设公司理论,对方答复会进行调查,便再没有下文。

  李仪少说,他们曾经向公用建设公司提出整栋楼另外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本单位职工仍享受补助,外单位人员全额缴纳,但是对方死活不答应。

  ……

  经过多次协商,再加上李仪少维权后,有关部门介入,李仪少和其他2户的“物管费”降为15元/月。但是,种种不如意让李仪少和其它2位住户至今仍在尴尬中度日。

  个案是普遍现象 侵权频频上演

  李仪少是长沙市“小物业管理”众多被侵权住户的典型代表。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长沙有不少单位的“小物业管理”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车站北路9号的湖南省纺织品进出品公司宿舍,对于所有的外来租户都收取100元/月所谓的管理费。一位住户向记者说,这里的物管费简直是贵得没谱。最大三室一厅的户型还不足90个平方米,小的二室一厅才60多个平方米,折算下来要收1元多一个平方米的物管费,里面没有电梯,几乎没有绿化,连楼梯走道有时都不打扫,凭什么收这么贵?!当住户要求单位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时,单位十分明确地回答:“没有。”

  记者在该处采访时看到,在传达室的门口贴满了招租启示,据里面的住户说,原单位的职工许多已经在外面买了房子,院里的房子大多数已经出租了。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单位对外来住户都采取了歧视性的物业管理政策。有的强行规定物管费、有的擅自提高水电费标准、有的自立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而这些收费全是无证的非法收费。

  随着房改房的上市,“小物业管理”问题正一天比一天尖锐与紧迫。(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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