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收入应该限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0:29 红网 |
5月14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国资委下属20家国企将试行全新薪酬制度,规定企业负责人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员工平均收入的12倍。15日,有人在该报发表意见说,限制国企老总收入不科学。笔者以为,国企老总收入就该限制,根本不存在不科学之说。 国企与私企最根本的不同是,一个是国家投入,什么风险都是由国家承担;一个是个人投入,什么风险都由出资者承担。无论是聘任制也好,还是任命制也罢,国企老总只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接受国家委托并替国家投入负责。正是由于产权不明、体制不顺这个弊端,导致了大多数国企“负盈不负亏”,或“真亏报假盈”,或“少盈报多盈”,以求绩效工资的“水涨船高”,从而名正言顺地“多捞多得”,事实上这种不良现象十分突出。这是其一。 其二,国企老总个人收入“上不封顶”,有多高拿高,如果平均工资基数低,老总是职工的几倍、十几倍,也许职工不会有太大意见。若是平均工资基数高,老总拿的收入是职工的二十乃至数十倍,与职工的收入拉开的差距特别大,天长日久,职工就会有情绪、有怨气,本来当官享受的特权够多的,现在收入上“一个人比几十个人还要多得多”,职工就会“离心离得”,就会有“干得多、老总得的更多”的牢骚。古人说,“患寡不患均”,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一个企业办得红红火火,固然与老总个人努力分不开,但是离开了职工的“齐心协力”,这个企业必定办不好。“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只有上上下下“人人奋力划桨”,才能开动企业这条“大船”。人心齐,泰山移;人心异,要背气。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许多国企的成功已经为此作出了雄辩有力的证明。 必须提醒经济效益好的或较好的国企老总,除了你的个人素质好、能力强、作风硬之外,你领衔的企业取得的成功,还有国家政策优惠、资金扶持以及上级领导支持等诸多因素的“照顾”,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你必须承认也不得不承认,千万不要把国家对国企的“好处”一笔给勾销了。 最后想问一句,国企老总你是否有足够的底气、胆气,认为自己应该多劳多得呢?如果你觉得自己拿少了、吃亏了,那么,我建议你干脆去办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私营企业得了,免得自己心里也不平衡。(稿源:红网)(作者:陶克强)(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