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建议小学生配备手提电脑错在哪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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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0:29 红网 |
近日,关于该不该为小学生配备手提电脑的新闻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广州日报》报道,五一节前夕,广州市东山区豪贤路小学一年级3班、4班学生被学校要求每人要配备一台手提电脑,此消息一经媒体发布,立即引来诸多的争论,但让人不解的是,评论均是在为学生及家长抱怨叫屈、鸣不平,其中不乏调侃、谩骂者惯用的手法,这种评论一边倒的不对称性让人心存疑虑,那么,校方建议小学生配备手提电脑的行为到底错在哪儿? 首先,这不是学校的一方意见,它也是在执行东山区教育局“关于普及信息教育的规定”,只是整个信息技术教育规划的一个实施行为,对这个规划有何意见?愿不愿最终接受?我们家长既可以向东山区教育局及以上部门有关领导进行咨询和反映(网友已提供了相关的电话和邮箱),也可以采取“转班”的方式对该校行为实践自己的意愿。而查阅相关信息得知,我们的家长对此两种选择不予理睬的同时,几乎都采用了向媒体提出自己质疑和不满的责难方式,这种带有过激性质的个人行为,除了会增加校方压力,使与家长之间更加难以沟通外,对于问题的解决并无益处。最终受影响的,恐怕还是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其次,(3)、(4)班是电脑班,这是孩子入学前校方就与家长达成的约定,家长们选择这两个班而不是其他,想必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在这方面受到较好的教育和辅导,由于政府和学校日前有困难,还不能解决孩子在这方面的教育设施配置,暂时让家长出资以供自己的孩子使用,又有什么不理解的呢?政府和学校出资买电脑,我们就高兴得毫无怨言,而一旦让我们自己出资就马上大呼小叫、义愤填膺得“难以理解”,这又是什么心态呢? 再者,我们家长的抱怨和责难,还多是出于对校方有强行推销电脑的疑问。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应该与市场的商业运作分离开来,但是,既然校方有建议孩子配备电脑的计划,肯定也就有一套相关的组织实施措施,毫无疑问,推介自己认同的电脑品牌行为就是其中之一。但我们说,只要这种推介行为有助于教育规划的实施,且对学生并不构成权益上的损害,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因此,我们家长对推行为孩子电脑配备行为的责问与抱怨就有找错对象的疑问,而评论家们不明就理,在对相关事件缺乏理性和深入分析的情况下就仓促的作法,就更是对该事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影响,我们的新闻评论是要以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及利益保障为己任,但不能仅仅为了要迎合多数人的情感需要,就以貌似同情、关注弱者的视角发出并不理性的评论。相信这既无益于事件的圆满解决,也是对新闻评论公正原则的损害,这应该引起我们新闻工作者的注意!(稿源:红网)(作者:郭绍俊)(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