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取消行政罚款权有利有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7:34 新京报

  据《新京报》5月14日报道,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政府职能部门用罚款的一定比例来作为经费、奖金,造成有些部门为了各自利益狠罚款、乱罚款的现象,沈阳市规定物价、经贸、文化、劳动、农业、建设、财政、统计、水利、商业共10个部门将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沈阳市财政局将停止对这10个部门发放罚没票据,缴销已发放未使用的罚没票据。同时,财政要给这些职能部门更多的拨款,保证他们的正常运转。

  我们认为,沈阳市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一方面体现了积极的改革的精神,但另一方面也掺杂着不可取的改革方法和途径。

  沈阳市此举的初衷显然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最佳的生存环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尽量减少生硬执法的做法,改变“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等单一、僵硬的管理方式,引进“指导”、“规制”、“参与”等新的行政权运作模式,这是新时期政府“服务行政”理念和“有为政府”理念的体现,因而具有重要的意义,还有,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机关“狠罚款、乱罚款”的现象,沈阳市采取使罚款和行政机关的经费、奖金等脱钩的一系列措施,与近年来我国行政改革的宗旨和趋势也是一致的,符合《行政处罚法》乃至《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上这些,说明沈阳的这个改革思路是十分有益的,值得推而广之。

  政府职能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所需要的经费本来就要政府来“埋单”,这是现代行政法基本原理所要求的。但是,“将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并不等于取消“罚款”这种手段,沈阳市规定对相关部门实行“一刀切”式的停止发放罚没票据,缴销已发放未使用的罚没票据的措施,却是值得商榷的。

  对物价、经贸等10个部门不再赋予罚款手段,这种措施本身不是科学理性的选择,因而不具有充分合理性,也不利于在相关领域“为企业创造最佳的生存环境”。例如,在物价领域,将“罚款”这一经济制裁手段和其他手段并用,中外的实践都表明,其更有利于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要知道,对违反市场竞争规则的人依法予以包括罚款在内的相应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正是形成有序社会和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因而也正是“为企业创造最佳的生存环境”。换言之,“有为政府”和“有限政府”这两个理念都是必要的,关键在于相关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只要是法律规定允许的,经过了一定程序的罚款,就应该坚持。

  取消相关部门的罚款权,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遏制“狠罚款、乱罚款的现象”,但是,这种消极疗法绝不是治本之策。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权力滥用的问题,就必须实行“积极疗法”,即健全和完善相应领域实施处罚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机制以及科学有效、公平合理的监督、制约、制裁和救济制度。

  总之,在社会转型期,我们应当积极地提倡各种各样的改革尝试,对具有相应的合法性或合理性的改革措施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对某些“矫枉过正”式的所谓改革也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和及时纠正。本报特约评论员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新京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韩法院驳回总统弹劾案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印度2004年议会大选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