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制度有望成法律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6:31 南方都市报 |
引咎辞职制度有望成法律 深圳市委副书记谭国箱表示可将其写入《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在深圳,引咎辞职制度不仅是一项制度,而且有望写入职务犯罪条例上升为法律。深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日前在深圳市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时称,可以考虑将引咎辞职制度写入该院起草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从而具有刚性约束力。 谭国箱对起草中的该条例作出肯定,同时对预防立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指出:预防立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相对于《建筑工程招投标条例》等其他具体《条例》来讲,具有综合性,其他具体《条例》是子《条例》。《条例》要紧密结合深圳特区的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实践证明是有效的经验和制度都可以写进去。要敢于创新,大胆突破,要走在全国的前面,有前瞻性。《条例》要有可操作性,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明确,不能做什么、做了以后有何不利后果,都要明确规定。 他同时认为,《条例》要具有刚性约束力,比如监督部分就可以明确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的就免职,可以将引咎辞职制度,把党内的责任制和党内的一些规定写进去,将它们转变成法律,这样对全国也将具有参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