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为"赔罪"出资请友嫖娼 4人同被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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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5:43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在遭朋友指责后,为“赔罪”而出资请朋友嫖娼,结果“埋单”人及“受益者”4人一起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5月10日晚,广西武宣县人蒙某请朋友小韦、小廖和小江在柳州柳北区的一家饭店喝酒。席间,由于蒙独带女友,且女友在朋友面前有“上乘”表现——频频挡驾替男友喝酒,让3个朋友感到有点别扭。蒙深感“内疚”,为了“赔罪”他豪爽地表示,愿出资找几个“拐”(指暗娼)给3个朋友玩玩。 11日凌晨0时许,蒙驱车带女友与3个朋友一道,来到柳邕路一带路边店,出资为3个朋友挑选了3个暗娼并带上了车。谁知,蒙的3个朋友还没有来得及“尽兴”,便被柳州市治安支队柳南巡警大队的民警逮了个正着。警方经审查认为,根据治安管理条例,蒙的行为系介绍、容留及嫖宿暗娼;蒙的3个朋友则构成嫖娼;3名女子则构成卖淫。近日,蒙及他的3个朋友在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同时,还分别被处以治安罚款;三暗娼也同时被警方治安罚款。来源:南国今报【编辑:李玲】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