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的监督状态与下级的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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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6:11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亦木 报载,全国人大代表周屏、省人大代表魏建平就干部“不在状态”现象谈话认为,下级“不在状态”,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至少负有“失察”的责任,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金牛区洞子口街道几名主要领导就是因对下级“不在状态”先是失察继而掩饰而被免职的。 这说明人大代表们的话是有道理的,上级领导状态与下级工作状态是有逻辑联系或因果关系的。这种关联,首先表现为“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肯定是不行的。 例如汪光友,作为一个农业乡镇的主要领导,居然不知道中央一号文件是关于“三农”问题的。 他这种“昏昏”的状态,岂能使下面的干部对“三农”问题“昭昭”!更何谈为“三农”问题做什么具体工作。这种关联,还表现为政令不畅通。 例如上级布置的任务,到了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领导那里,就出现了不理不问不布置不贯彻不作为不检查的“梗阻”现象,那么他的下级更不可能去主动工作,他完全可以用“上级没指示”为由,放心大胆地混日子,反正也没人检查督促。同时,上级的“大撒把”态度,决定了下面的干部绝不愿意向上反映领导不爱听也不想管的“老百姓的芝麻事”。 这样的上下不畅通,就为“不在状态”营造起了一个小气候,一个“宽松”的环境。对下级的“不在状态”进行及时 的监督管理,是上级领导的责任。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是各级干部自身要争气,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如果一个干部干工作,事事、处处都需要上级耳提面命指导监督,否则就“不在状态”,那就显然是管理制度出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