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统一发票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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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3: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为了在国内推广税控收款机,便于消费者对全国普通发票的识别和查询,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全国普通发票的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新的普通发票的号码将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类代码将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类代码从左至右的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第2至5位为地区代码。此外,还包括了年份代码、行业代码、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等。 为了保证新旧分类代码、发票号码使用的顺利衔接。这次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发票号码启用时间为2004年7月1日,旧分类代码、发票号码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