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执法,难!(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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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2:4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孔令泉 前不久,浙江省某市人大检查组对《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对两县、两区以及部分乡镇、企业的调查,发现《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正常的,但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工会组建“三不到位” 检查组发现,《工会法》难执行,首先在于基层工会组建“三不到位”: 在非公企业中,工会组织发展不到位。去年底,这个市8人以上企业共有7450家,已组建工会的只有1737家,仅占23.3%。全市98.2万从业人员中,是工会会员的只有30万人。 作为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部分工会干部待遇难以落实。 很多乡镇工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也不到位。全市72个乡镇(街道)中,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的只有6个乡镇,工会专职干部15人,分布在12个乡镇。 职工维权有“四难” 检查组发现,有的维权机制建立容易但履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效果不明显;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流于形式的多,履约效果差。 企业工资发放规范难。部分企业拖欠克扣工资,有的私企以计件制为由,超时劳动不发加班工资,有的私营企业规定3个月发一次工资,有的半年甚至一年发一次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 部分职工生命健康保障难。2001年至2003年5月,这个市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154起,死亡161人,直接经济损失1127万元。 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难。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过程中流于形式。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逐步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等,难度很大。 规范化管理“三不规范” 部分工会经费收缴形式不规范。由财政拨款的市、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绝大部分没有实行财政划拨。有的县出台文件,竟把工会经费与其他规费合并,统一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部分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该市市直机关有68个原依法独立管理的基层工会的经费被并入部门行政账户,这些工会的财务独立管理权被剥夺。 拨缴经费使用不规范。有部分非公企业业主把回拨给基层工会的60%的经费收回,有的根本就没有按比例拨付。这在县区单位的比例达50%以上,从而导致基层工会成了“空壳”。 工会自身“三不适应” 调查发现,工会干部思想观念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工作方法、规范管理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工会干部队伍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有的县级总工会成为安置干部的部门,存在科级干部多、一般干部少,工作摊子大、人员编制少,进来的多、出去的少等情况。 看来,各级工会建立维权机制,为职工办实事的总体效果与职工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症结是《工会法》意识淡薄 检查组认为,少数党政领导、企业主和部分职工对《工会法》观念淡薄,对工会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认为企业建工会,既花钱又自找麻烦,个别企业主公开反对建工会,多数企业职工对《工会法》内容知之甚少,对参加工会组织缺乏自觉性和责任感。某县问卷调查显示,90%的职工和80%的企业主对《工会法》了解甚微;对企业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50%以上的企业主表示不理解、不支持,70%以上的职工不知晓。 在非公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有的领导怕影响招商引资软环境,而有些非公企业认为资产是自己的,企业的事就该自己说了算,建工会是“花钱买婆婆管”。 非公企业主、职工对工会不了解。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工会班子未按有关规定选举,有些工会主席是老板的亲朋好友,或与老板是雇佣被雇佣的关系,没有工会经费支配权,只能听老板的;不少非公企业是家族式管理,亲友圈的影响大于工会的影响。 《华东新闻》 (2004年05月1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