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首例大头娃娃案 出售奶粉超市被推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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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6: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昨天,备受关注的盐城市盐都区“大头娃娃”小杨杨向盐都区法院提起诉讼,将销售“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盐都区学富镇“亲亲”超市推上了法庭。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立即受理了此案,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同意原告缓交全部起诉费用。 据小杨杨的父亲杨立军介绍,去年12月30日孩子出生后,由于妻子的奶水不足,在孩子吃了七八天母乳后便断了“粮”,此后家人一直给她喂从镇上的“亲亲”超市购买的标
事情发生后,经盐都区消费者协会调解未果,小杨杨便向法院起诉亲亲超市,要求对方赔偿医药、医疗、营养、护理等费用1182.7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小杨杨的爸爸杨立军告诉记者,在小杨杨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亲亲超市所售的奶粉却耽误了她的成长,而且对孩子将来的智力、身体乃至思想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小孙女在自己不懂事的时候就受那么大的苦,真叫人寒心。”小杨杨的奶奶欲哭无泪。 在得知小杨杨将自己告上法庭的消息后,“亲亲”超市的刘姓负责人表示出了无奈,她说:“我们也是受害者,进货时商家也提供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谁能想到证照齐全的奶粉会是劣质奶粉呢?”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一直想办法和生产厂家联系,希望因此还超市一个清白,可一直未能如愿。自从“黄金搭档”牌奶粉被“曝光”后,超市的经营大受影响,一些“不知是非”的人也借此上门索要赔偿金。 小杨杨的代理律师李兵国认为,这是一种因产品质量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当事人小杨杨可以选择超市或者生产厂家为被告,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效果,就选择了地处当地的“亲亲”超市,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开庭审理。同时李律师表示,超市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连带责任,不管案件结果如何,超市也可因此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挽回自己所受的损失,因为不管如何,产品是劣质品,这才是产生“大头娃娃”的罪魁祸首。 本报记者 姜振军 通讯员 徐霞 沈建华 相关专题: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