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解析我市经济适用房现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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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6:30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康庆)我市经济适用房控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的最低价格是980元。昨天,市房管局房委办全面解析我市经济适用房的现行政策,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86280039,举报投诉电话86279011、86280047。与此同时,我市有关专家还首次全面解读了刚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年内建5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市房管局房委办有关负责人称,我市除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属经济适用房外,拆迁安置房、农迁房也在经济适用房范围内。从1995年至今,我市已修建900多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今年将修建包括拆迁安置房等在内的5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并以拆迁安置房和农迁房为主要修建类型。 面积、价格符合成都实际 据统计,我市去年人均建筑面积为27.1平方米,在职职工个人年均收入为15275元,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市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最低价格每平方米980元还是符合政策和成都市实际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四大条件 市房管局房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住户可申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1、五城区及高新区户口;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3、从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等)的家庭;4、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明确经济适用房的修建项目后,首先要将项目在社会上进行公示,让市民知道何时、何地将修建经济适用房。市民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有关证件带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申请购买。购买者条件经核实、公示无误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方可到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购买。 集资房首次纳入经济适用房范筹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都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法》首次将集资房纳入经济适用房范畴。《办法》规定,凡已经享受了房改政策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总价的3%以下),不得有利润。 新闻链接 办房产证半小时搞定 (记者康庆)半个小时就可拿到房屋产权证!昨天,从市房管局有关部门传来好消息,为贯彻成都市政府规范化服务的精神,市房管局对原来办证流程进行了全面调整,简化程序。昨日首次开始“房屋产权办证一体化”试运行。 据悉,新的办证流程实施后,房屋办证在业务受理、交费以及流程上更为集中统一。办证市民只需在一个业务办理窗口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办证工作。“试运行”期间,市房管局将接受包括市民、专家的相关建议。待优化建议结束后,一体化服务将在我市正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