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施工前公布污染防治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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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6: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上海电根据上海市政府日前通过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今后上海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位置予以公布。对实施防治方案不力的单位,公众可以举报或投诉。对于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由上海市环保局定期向社会公布。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8日 第十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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