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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传真:020-87382357 员工上班竟遭定时搜身 答复:是对员工人格权的一种侵犯,属违法行为 某先生反映:我是番禺桥光北路某酒店服务员,但酒店老板在上班时要定时搜身。请问,老板的做法是否是一种违法行为?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仕波答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有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公安,才可以对嫌疑人进行搜身检查,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享有这一权力。因此,该酒店老板的做法是对员工人格权的一种侵犯,是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向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由该执法部门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交车见客招手就停车 答复:如情况属实会对当班司机停班和罚款处理 余先生反映:我在出行时发现,883路公交车经常见人招手就停车让乘客上车,而不管公交车是否到站。不知司机这种做法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呢? 兴华国际运输公司答复:市交委和公司对公交车要按各自线路站点进行停靠上落客都有规定和要求,而公司每天也派相关人员在各条线路进行稽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的,会对司机按章进行处理。对于市民反馈的这一情况,如果经过调查,情况属实,当班司机会被停班处理,并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罚款,毕竟司机没有按照严格要求操作,不在沿线站点停靠进行上落客,就是一种失职行为。 本报记者 何文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