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湖南省降低四项涉农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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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9:52 红网 |
红网长沙5月18日讯 (记者 欣悦) 湖南的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等4类标准从今日起将予以降低。 此次降低的收费标准具体为: 1、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标准。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1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和个人及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0只以上的屠宰厂,动物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即按湘价费〔2002〕323号附件四《湖南省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拖拉机号牌费标准。“九二式”不反光号牌费由30元/辆·付,降低为25元/辆·付;“九二式”反光号牌费由50元/辆·付,降低为40元/辆·付。 3、渔业船舶检验费标准。将总长为12米(含本数)以下渔民自用从事捕捞渔船的收费标准降低10%,即按湘价费〔2002〕323号附件十四《湖南省渔业船舶检验计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4、海事调解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即按湘价费〔2003〕323号文件规定的“调解成功的”按不超过损失金额1%,降低为0.7%;“调解不成功的”按不超过损失金额的0.5%,降低为0.35%。(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