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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检察院监所监督重预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08 法制日报

  本报讯日前,吉林省辽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立案侦查原辽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民警李某某受贿一案,现已将其逮捕,并及时堵塞漏洞,提出监所检察建议,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辽源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工作时间,多次单独一人将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带到放风场所,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往家里打电话通风报信,之后索要好处费六千余元。针对市看守所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辽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和驻所检察室向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提出以下检察建议:一、应从严管理管教民警通讯工具,在监区内外严禁将手机借给在押人员打电话。二、对公、检、法人员及律师提审和会见也严禁将通讯工具借给在押人员使用。三、管教民警不能私自提在押人员等。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非常重视检察机关的建议,积极进行整改,并制定了六条新规定,切实加强监区内管理。

  (路丹陈延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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