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 术前过快术后过慢法院调解医院赔偿患者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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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5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商城 金黔贵州 金黔财经 金黔IT金黔体育金黔专题贵州都市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70号邮编:550001E-mail:部门电话:(区号0851)总编室:67739396773879—3267夜班编辑部:67745886773879—3245广告部:6773331(王小姐、邱小姐)网络部:67748476773879—3495传 真:6772182◎贵州日报 ◎贵州都市报 ◎贵州商报 ◎西部开发报 ◎文摘报 ◎经济信息时报 ◎新报◎新闻窗◎金黔在线心跳术前过快术后过慢法院调解医院赔偿患者15万元http://www.gog.com.cn2004年05月18日金黔在线金黔在线讯现年30岁的遵义居民赵乐(化名)心脏有毛病,经遵义某医院手术后,心跳变慢,不得不安装起搏器辅助心跳。为此,赵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今年4月16日,遵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报曾报道)。近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赵乐获15万元赔偿。5月17日,记者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到,经该院审理查明,1997年,赵乐心跳出现异常,在静止状态下,其心跳达到120次/分(正常人的心跳为每分钟60至90次)。2001年4月,赵乐在遵义某医院行“射频消融术”,术后,其心跳速度最低仅37次/分,剧烈运动才达到50次/分(正常人剧烈运动可达到170次/分),必须安装心脏起搏器,为此产生医患纠纷。遵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今年3月26日作出鉴定结果:该医疗纠纷不属医疗事故,但院方对术后产生的并发症的严重性估计不足,未能提供告知病人有关后果的有效证据,亦未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对病人造成一定伤害。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近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记者在民事调解书上看到,由被告遵义某医院一次性支付原告安置心脏起搏器费用、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万元。 作者:刘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