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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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1: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陈敏)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方案于昨日正式出台,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仍实行免试入学,继续坚持“中学小学基本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市教育局同时重申: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档案学生,不得办“快慢班”,不得擅自扩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额。 继续实行免试升学原则 据统计,今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小学毕业生共6671人,同去年基本持平。 城区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的原则,民办初中招生也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 五年制小学毕业生升入四年制初中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校校对口方案”统一安排。按规定,今年惠贞书院五年制小学毕业生与转入城区的五年制小学毕业生均直升惠贞书院四年制初中。另外,由于江东区新建的香格里拉花园和日月星城两个住宅小区的配套中学开发商尚未建造,入住两小区的小学毕业生今年仍要跨区就读相对就近的初中。 借读生升初中应提供有关证明 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确实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户籍证明和原籍地初中同意接收证明。 持有宁波城区户籍而在外地借读(含民办小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城区升初中就读的,需提供学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并填写申请表。 搬家转学原则上予以办理 此外,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升入对口中学后的小学毕业生,若举家跨区搬迁(凭房产证、户口簿),经家长申请,并根据有关中学学额许可情况给予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相关的两所中学应予以办理。而对口中学应接收有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借读回城的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老三区内跨区的小学毕业生和对口的民工子弟小学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