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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付欠薪房租偷卖查封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1:25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王华兵)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私卖被查封机器设备案,法院最后以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罪判处作案人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这也是1997年新刑法颁布实施以来,深圳法院判处的首例该罪。

  2003年2月14日,张翔(化名)因借贷与他人产生了纠纷被告到法院,2月24日,法院依法对他所有的厂房内的锅炉、洗衣机等机器财产就地查封。4月5日,张翔未经法院许可,就与曾某、陈某某签订协议,将这些被查封的财产以人民币95000元转卖给陈某某,用来偿还所欠的房租和发放工人工资。随后,陈某某按协议付清款后将财产转移。2003年10月30日,张翔在其住所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定张翔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考虑到他变卖财产确实是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给予了从轻处罚。(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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