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氏之祸应警醒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0:5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著名影星牛振华驾驶一辆奔驰小客车,在北京白石桥附近与一大货车发生追尾,当场身亡。警方提取牛振华的血液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5毫克,而有关规定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100毫克为醉酒驾车。牛氏之祸,距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仅10天。 《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身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会员、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又惯于驾车的牛振华不可能不知晓。就在这部新法规里,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一样被作为重点打击的行为,惩罚措施的力度比以前的法规明显加大。根据新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警方的检测结果且按照规定,牛振华是根本不能上路行驶的,他却因醉酒至少是暂时迷失了基本理性。他的意外身亡在演艺界掀起波澜,被称为覆当年笑星洛桑之辙。作为一位知名度颇高的公众人物,牛振华的遭遇令人扼腕,但同时活生生的事实也提供了一个让人警醒的案例:他的猝然离世其实是忽视法律法规的代价,只是这个代价过于惨重了。张敬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