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健康亟待关注(记者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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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5: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记者 屈维英 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25万余例,约占世界的一半。2002年,全国死于尘肺病的矿工达2343人,是矿难的3倍多。 不久前,记者深入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产煤大省和北京市,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煤矿尘肺病问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深感尘肺病严重地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如不积极预防和治疗,将会在短期内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感到,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煤矿工人的健康,为煤矿尘肺病患者献出一点爱。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产煤国,拥有煤矿工人近千万,由于我国生产力比较落后,加之矿山管理不善,经营粗放,致使广大煤矿工人生命健康受到煤尘的严重危害,全国每年尘肺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间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尘肺病是危害矿工特别是煤矿井下工人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在“煤都”大同,仅大同矿务一个局,已累计查出尘肺病患者10082人,累计死于尘肺病的矿工达3131人,其中去年一年就死亡115人。记者亲眼看到,尘肺病人不仅因喘不过气而在痛苦中呻吟,而且普遍文化低、子女多,经受着病痛和贫穷的双重折磨,并影响到他们的家属和子女。由于各地煤矿大量使用农民工,尘肺病正在快速地向农村转移。 前不久,山西省有关部门对一个行政村的调查结果是,全村有200名村民在煤矿井下挖过煤,其中已有24人患有程度不同的尘肺病,且发病年龄和发病时间大大提前。与此同时,各地尘肺病防治工作被严重的削弱了,许多地方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网破了,人散了。” 面对数十万尘肺病患者的痛苦呻吟,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以及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煤炭大省的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红伤”、“白伤”一齐抓。现在,由矿难产生的流血的“红伤”已引起了广泛重视,但尘肺病引起的不流血的“白伤”仍然被忽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仅要抓“红伤”,同时还要抓“白伤”,因为“白伤”远远大于“红伤”。 严防将尘肺病转嫁给农民工。鉴于目前大部分井下工是农民工,一定要做好农民工上岗前的培训,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工作。在这方面,国有大矿有所改进,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则是一片空白;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已经三年多了,可大部分地方至今对职业病的防治规划、实施方案、诊断机构等都没有确定下来,大家反映是“只打雷不下雨”。 专家们还建议,国家应该确定一个“消除尘肺病日”,每年在广大城乡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唤起全社会对尘肺病的防治意识。 由于尘肺病患者多达数十万,治疗经费相当困难。煤矿工人用生命和健康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贡献着能源,他们的血汗惠及到我们每一个人,而他们自己则长期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磨难。因此,对尘肺病患者,除了煤矿自身尽最大努力外,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煤矿工人的健康。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19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