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吻蛇表演”应予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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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00 深圳商报 |
某报5月18日刊登了一张新闻图片:一名3岁小女孩正在亲吻一条巨蛇。这是温州市一自称东方艺术团里“人蛇接吻”表演的一幕。 看到这张照片,我非常震惊。一般来说,成年人也会惧怕巨蛇。可以想象,这名女童在平时的训练以及上台表演时,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恐惧。当这恐惧一次一次重来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女童的身心健康。 即便这名女童并不惧怕巨蛇,但在商业性的表演中,女童与艺术团已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艺术团也不能为了经济利益,利用孩子从事商业性的表演。因为这种行为属于利用、剥削儿童。 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的社会里,儿童应该受到有效的保护。国家、机构以及任何一位成年人都有责任尊重儿童的这一权利。因此,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应主动出击,取缔这种侵犯女童权益的“吻蛇表演”。(武汉柳长盛) 作者:武汉柳长盛 |